责编: 作者:佚名 发布时间: 2014-02-25 来源:中国摄影家协会 点击:3694 次 【
打印】
一、组织单位主办单位:
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国职工交流中心 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
承办单位:
福建省总工会 台湾总工会 厦门市总工会
《中国摄影》杂志社 中国职工摄影家协会
协办单位:
厦门市摄影家协会 厦门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
厦门市职工交流中心 厦门全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二、展览目的: 中华民族有深厚的文化积淀,博大的历史背景,多元的民族特色。为持续探索中华文化,全面展示两岸的社会面貌和人文精神,推动两岸职工文化的交流交往,进一步促进两岸文艺的和谐发展,特决定举办“中华情•两岸美”海峡两岸职工摄影大展。
三、展览内容: 通过专业杂志、报纸、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作品征集、举行采风活动,形成一浪高过一浪的拍摄热潮,全面呈现两岸的社会面貌和人文精神。特邀摄影名家对征集作品进行甄选,引发全国范围、全年度对海峡风貌人文、中华文化的持续关注。
四、征集主题 全面反映海峡两岸自然风光、民俗风情、职工风采、历史文化、人文景观、经济发展、企业文化、城市建设、文教旅游、社会文明、百姓生活等内容的摄影作品。
大陆作者只限投稿取材于台湾的摄影作品,台湾作者只限投稿取材于大陆的摄影作品。五、征稿时间: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5月15日 六、展项设置金质收藏作品2幅(大陆、台湾各1幅)稿酬各20000元人民币
银质收藏作品6幅(大陆、台湾各3幅)稿酬各10000元人民币
铜质收藏作品8幅 稿酬各5000元人民币
优秀作品140幅 稿酬各300元人民币
特别设立:特邀典藏作品10幅
1. 以上入围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,可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,并可申请加入中国职工摄影家协会。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。
2.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,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。
3. 获金质、银质收藏作品的作者将获邀出席主办方的采风活动,大陆作者赴台采风,台湾作者赴大陆采风。金、银、铜质及优秀作品作者各获赠本次大展画册一本。
4. 作品评选结束后,《中国摄影》杂志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将择优选登入展作品及入围名单。
七、征稿细则 1、大陆及台湾地区职工摄影爱好者、摄影家均可投稿。
2、为了更好地突出大展主题,体现两岸艺术家不同的摄影视角。
本次大展摄影题材要求,大陆作者只限拍摄台湾题材,台湾作者只限拍摄大陆题材。 3、作品创作时间不限,彩色、黑白不限,单幅、组照不限(组照每组4-8幅)。
4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(照片仅可作亮度、对比度、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,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、添加、删除、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)。
5、投稿方式:网络投稿
(1)作者可在《中国摄影》杂志网站(www.cphoto.com.cn)注册会员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。注册成功后,进入网站“中华情•两岸美”海峡两岸职工摄影大展专区进行投稿。
在线提交的摄影作品为JPG文件格式,文件量不大于500K,图片边长在600-1024像素之间。在上传作品同时,将参展表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:huodong@cphoto.com.cn,如未发参展表则投稿无效(请在参展表内注明网名)。
(2)或将参展作品及参展表发至邮箱xmshexie@163.com。
参展表可在《中国摄影》杂志网站(www.cphoto.com.cn)“中华情•两岸美”海峡两岸职工摄影大展专区下载。
6、作品入展后,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,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。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)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。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7、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
8、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。对于所有入展作品,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、举办展览、相关宣传中使用,并不再支付稿酬。
9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、完整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。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,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10、投稿作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11、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,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。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,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。
投稿请点击此处:http://www.cphoto.com.cn/dz/forumdisplay.php?fid=37 八、咨询电话 (北京)李乐 (010)65252277 石碧璇 (010)65280529
(厦门)余芬 (0592)6066506 18030143629